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合国情,顺民意,举国上下为之欢欣鼓舞!
《决定》指出:目前,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住房便是其一。如同吃饭、穿衣、出行,住房也是一个人最基本的生存要素之一。在任何一个文明社会,离开了个人最基本的生存权利,社会和谐将无从谈起!
“居者有其屋”是中华民族和谐文化的主要内容,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千百年来为中国百姓梦寐以求。但现实是:广厦千万仍在建,但普通百姓却一房难求!
房价过快上涨,普通百姓的基本住房需求得不到满足,为和谐社会建设平添了一个不协调的音符。问题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开发商自身的原因,也有住房体制、土地、信息不对称及消费观念等方面的缘故。个人认为供应结构失衡是主因之一,商品房(包括高档房、大中小套型面积的普通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等没有形成一个合理的供应结构。不管高收入,还是低收入,试图全盘通过市场解决他们的住房需求都是不现实的。要消除房地产发展中不和谐的现象与矛盾,我们必须坚持统筹兼顾的策略。作为负责任的政府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把各阶层的利益兼顾作为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争取让发展成果惠及人民大众。
发展中存在矛盾是难以避免的,关键在于如何面对。
为平抑房价过快上涨,国家相继出台了多项政策,如要求全国各地制定和实施住房建设规划,重点发展满足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特别是把今明两年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当地“十一五”发展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
目前,广东省各地“十一五”住房发展规划已相继出台。从内容看,基本涵盖了现状评价,未来预测,住房供应总量、结构和布局调整等内容;包含了对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普通商品住房等各类住房的建设安排。重点在于保证小户型住房和政府保障型住房的建设,保障中低收入人群的居住问题。
或许规划的出台尚不足以立马平抑房价,消除矛盾。普通百姓的住房需求也不可能一下得到全部满足,但以发展的眼光看,这是利国利民、福泽百姓的一件大喜事!
目标已明确,关键在于监督和落实。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全社会每一个人、每一个行业都发挥自己应有的贡献。相对来说,当前房地产行业责任更是重大!12月7日,泛珠九省(区)建设厅及房地产业协会已作出了表率,在广州共同发表了《和谐人居宣言》,倡导建设和谐人居。构建和谐人居是历史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将不为任何人的意愿所逆转!
我相信:只要全行业携起手来,同心同德,“和谐”将指日可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