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颁发之后,最受关注的“维权”行为莫过于“史上最牛钉子户”事件了。其受关注程度超出国界,西方多家媒体均有报道或评论。
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鹤兴路片区拆迁开发,两年来开发商与业主吴苹家就安置补偿谈判30余轮未果。今年3月19日,区法院裁定业主3天内自行搬迁,否则强制拆迁。在媒体高度关注及各路拆迁户声援下,业主抗争。3月26和30日,区法院又先后两次责令业主限期自行搬迁。终于在区委书记与吴苹会谈后的4月2日,业主与开发商达成安置补偿协议,同意搬迁。
至此,媒体一片叫好声,称“钉子户事件善始善终”,“事情已经妥善解决”。果真?起始双方协商、据理力争、行政裁决、司法判决,可谓“善始”,可惜并非善终。3月19日是分水岭,在此之前,业主的抗争尚属“维权”之争(尽管有“漫天要价,权利滥用”之嫌);在此之后,抗争的性质发生了变化,属于抗法了。因为,这一天区法院作了判决,民事纠纷导入了司法轨道。
十分可惜,我们没有看到业主循法律途径继续维权之路,而是藐视法庭判决,挑战法律底线。更令人震惊的是,这居然博得许多人的喝彩,包括一些媒体,包括一些专家学者。
喝彩者的理由,据说是佩服弱者勇气,彰显维权精神。这一切,源于近年兴起的理念:法律天平应该向弱者倾斜。
我想起了矗立在香港立法会大楼门上的希腊女神像。她右手持天平,左手握长剑,布条蒙着双眼,与我在欧洲一些城市所见的大同小异。她就是正义司法女神朱斯提提亚(Justitia)。天平代表公平;长剑象征力量和权力;蒙着双眼,是为了裁判时不会有歧视和偏袒,对不同种族、不同阶级、不同性别的人一视同仁、公平对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弱者之成为弱者,一无权二少钱。他们的权益唯有靠法律保护。尊法守法,维护法制尊严,是弱者最强大的维权武器。
“史上最牛钉子户”事件出现转机,是3月28日区委书记与吴苹会谈三个多小时,后者态度发生转变。看来,领导的威望远胜过法制的尊严。众目睽睽之下,法律退缩。一次极好的法制教育课被宣布“示范教学”后,改为领导亲自上德育课。这不能不是中国市场经济的悲哀!
毋庸讳言,中国的法律尚不健全,司法还有缺陷,存在腐败。但是,这不能成为违法、抗法的理由。须知,法制是市场经济乃现代社会的基石,也是维权的基础。
中国的正义女神要不要蒙上眼睛?“史上最牛钉子户”事件拷问着我们每个人的法制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