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年,最大收获是确立了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路,最大遗憾是法制社会的建立远未完成。
走市场经济之路被“确立”,体现在党的历届代表大会政治报告中。当然,现实生活尚有距离。房地产业作为走市场经济道路的先头部队,其运作处于垄断行业的层层盘剥之下,不得不以昂贵代价向市场提供商品,并独力承受公众“为什么呢”的诘问。当下业界的生存环境,印证市场竞争不充分,中国走市场经济道路还曲折、漫长。
也有责难市场经济“走过头”的。这缘于近年加剧的贫富分化。整个社会尚未富裕,人均GDP才2000多美元,还处于“全面奔小康”阶段,社会内部的贫富分化已经呈现南美洲一些国家的病态。这是令人高度关注的。但这不是市场经济之错,是政府对垄断行业监管不力与自身社会保障职责缺失双重效应的结果,是公共财政使用不当之故。简言之,是政府失职之过。
经历了30年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已经使我们相信:市场机制是迄今最公平、最有效率的资源分配方式。当然,社会保障制度必须辅助之。
作为市场经济两个基本保障之一的法制社会(另一是信用社会)建设,则令人深感遗憾,甚至唏嘘不已。
充斥文艺舞台的皇宫潮、包公热既为无奈的民情开启泄愤出口,又强化了整个社会的人治思维,以至于重庆最牛“钉子户”藐视法庭判决,竟然获得媒体一片喝彩。最后区委书记亲自接见、直接干预,争端终获解决,媒体一片赞扬,高呼“领导英明”,(与“皇上明察”何其耳熟?)置法制于尴尬地位。毫无疑问,这种尴尬也是改革开放30年中国建立法制社会状况的反映。
如果说重庆“钉子户”只是个体,那么,“小产权房”便是大规模地违法,明目张胆地冲击法律底线,然后祈望政府“皇恩浩荡”给予通融。
其实,怪不得民众,病根在现行政治体制。我们是坚持“依法治国”还是企望别的什么“治国”?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是“依法管市(市场)”还是“依策(政策)管市”?理论上似乎没有争议,实践上却从未明确。
花了30年时间,我们终于明白,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公平合理性。党的十七大报告要求“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并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 然而,法制社会对市场经济的保障作用,是否上上下下都认识充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