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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长 | 王 韶 |
轮值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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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副会长 |
夏海钧(中国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总裁) 莫 斌 (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集团总裁及执行董事) 朱荣斌(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长兼总裁) 林 峰 (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越秀地产总经理) 张 俊 (中国奥园商业地产集团总裁) 陈 茵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刘 臻 (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副总裁、华南区总经理) 麦 帆 (佳兆业集团(深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集团控股总裁) 李升阳(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公司总经理)
陈水茂(广州市敏捷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 刘黎斌(平安不动产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总经理) 刘光金(东莞市三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曹志伟(广州新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
副 会 长 (按姓氏 笔画排列) |
王 丹(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地区总经理) 王安泉(江门市蓬江区锦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海洋(雅居乐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总裁) 王燕凤(东莞市富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毛文斌(广州市湖品房地产有限公司(龙湖地产广州公司)总经理) 邓亚宁(茂名市宏丰长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付熙嵬(中海发展(广州)有限公司总经理) 邝绍荣(广东翔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裁) 皮勇军(上海蓝城置业有限公司华南事业部总经理) 邢 燕(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企业战略客户部总经理) 吕 文(佛山市东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守和(河源市华达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远炳(美林基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 昉(隆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刘绍生(宜华地产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 煜(广州旭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阮灿华(清远市恒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纪建德(龙光地产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 张 宾(广州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招商蛇口华南区域总经理) 陈文华(广东坤山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 俐(广东能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 陈富东(广东富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林汉波(珠海诚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罗文强(佛山北大资源地产有限公司总裁) 郑少初(韶关市富康物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单 文(星河地产集团华南区域常务副总裁) 钟振强(广东宏远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段维立(广州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华南区域董事长) 姜忠民(绿地香港湾区公司绿地香港助理总裁兼湾区公司副总经理) 袁 俊(广东保利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莫浩然(广州汇美发展有限公司总裁) 顾继伟(广东中梁汇置业有限公司南方大区总裁) 徐学文(广东祥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徐 珺(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集团执行总裁、广州公司总裁) 高 原(广州市金岳置业有限公司(易居企业集团 )副总裁) 黄少媚(新世界(中国)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副行政总裁) 黄书平(深圳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广深区域公司总裁) 黄婉茹(广东联泰房地产有限公司常务副主席、深圳联泰董事) 黄锦华(广东万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韶海(福晟集团集团执行总裁、广州福晟董事长) 梁志旺(开平市瑞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鲁君驷(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 谢宇晗(合富辉煌(中国)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董事、合富研究院院长) 谢跃辉(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肇庆百花园有限公司董事长) 蔡鸿文(广东客天下旅游产业园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广州颐和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路劲地产广州公司 美的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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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事 长 |
陈国辉 监事:张彬洪 李小楠 王楚焊 冯锦麟 |
秘 书 长 | 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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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3月14日电 (余燕明)昨日晚间,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002)刊发公告称,公司在3月12日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一份合作备忘录,内容有关深圳地铁集团将出售、并且万科将购买其下属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在双方签署正式交易文件时,深圳地铁集团将注入部分优质地铁上盖物业项目的资产。
万科企业在公告中披露,双方初步预计交易对价介于人民币400-600亿元之间。万科拟采取以向深圳地铁集团新发行股份为主,如有差额以现金补足的方式收购地铁集团持有的目标公司全部和部分股权。
昨日晚间,一位商业律师向人民网记者表示,签字备忘录并不是具有完全法律约束力的交易文件,也不是上市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预案。重大资产重组预案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公告,并有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证监部门表决和审批。
万科也在公告中提示,备忘录除费用、保密、终止、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等一般性条款外,其他条款目前和未来均不对深圳地铁集团或万科产生法律约束力,拟议交易可能会进行或可能不会进行。
根据万科公司章程,万科应该在本月18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而根据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如果万科未能在该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且有意继续停牌筹划重组,则应就相关事项履行万科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程序,而万科申请继续停牌的股东大会应该在3月18日前召开完毕。
万科在近期披露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内容中,其会议议程就是表决关于申请万科A股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定在3月17日。
另外,根据万科此前董事会通过的关于万科A股股票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决议,如果万科在3月18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万科最晚要在3月14日前公告取消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对关于申请万科A股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的审议,并且及时披露万科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信息及申请公司A股股票复牌。
这意味着,如果万科在3月14日前没有公告取消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对关于申请万科A股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的审议,届时万科将会公布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继续停牌或者重组,在3月14日前万科公告将会见分晓。
根据万科今日刊发的这份备忘录,双方交易对价介于400-600亿元之间,万科主要以向深圳地铁集团发行新股支付交易对价。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而市场参考价为此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假设深圳地铁集团与万科企业的交易对价为500亿元,并且万科在3月14日前公布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预案,那么,参照万科董事会决议公告发行新股购买资产预案的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经计算发行新股购买资产的价格应该确定在每股18.55元,这意味着未来深圳地铁集团将持有万科近27亿股股份。
根据万科公布的2015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到2015年底股份总数超过了110亿股。在万科的前十大股东名单中,到2015年底,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万科A股股份26.8亿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26%,为万科的第一大股东。
华润股份及其附属公司合计持有万科A股股份16.9亿股,占万科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5.29%。另外安邦集团对万科的持股比例为6.18%。
以此计算,如果万科最终与深圳地铁集团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并且持有万科近27亿股,届时万科企业总股本将增加到137亿股,深圳地铁集团将持股19.7%,深圳市钜盛华及其一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将被稀释到19.56%,甚至略低于深圳地铁集团持股比例。
不过,同样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万科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就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