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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长 | 王 韶 |
轮值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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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副会长 |
夏海钧(中国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总裁) 莫 斌 (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集团总裁及执行董事) 朱荣斌(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长兼总裁) 林 峰 (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越秀地产总经理) 张 俊 (中国奥园商业地产集团总裁) 陈 茵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刘 臻 (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副总裁、华南区总经理) 麦 帆 (佳兆业集团(深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集团控股总裁) 李升阳(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公司总经理)
陈水茂(广州市敏捷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 刘黎斌(平安不动产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总经理) 刘光金(东莞市三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曹志伟(广州新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
副 会 长 (按姓氏 笔画排列) |
王 丹(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地区总经理) 王安泉(江门市蓬江区锦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海洋(雅居乐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总裁) 王燕凤(东莞市富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毛文斌(广州市湖品房地产有限公司(龙湖地产广州公司)总经理) 邓亚宁(茂名市宏丰长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付熙嵬(中海发展(广州)有限公司总经理) 邝绍荣(广东翔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裁) 皮勇军(上海蓝城置业有限公司华南事业部总经理) 邢 燕(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企业战略客户部总经理) 吕 文(佛山市东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守和(河源市华达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远炳(美林基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 昉(隆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刘绍生(宜华地产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 煜(广州旭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阮灿华(清远市恒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纪建德(龙光地产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 张 宾(广州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招商蛇口华南区域总经理) 陈文华(广东坤山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 俐(广东能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 陈富东(广东富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林汉波(珠海诚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罗文强(佛山北大资源地产有限公司总裁) 郑少初(韶关市富康物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单 文(星河地产集团华南区域常务副总裁) 钟振强(广东宏远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段维立(广州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华南区域董事长) 姜忠民(绿地香港湾区公司绿地香港助理总裁兼湾区公司副总经理) 袁 俊(广东保利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莫浩然(广州汇美发展有限公司总裁) 顾继伟(广东中梁汇置业有限公司南方大区总裁) 徐学文(广东祥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徐 珺(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集团执行总裁、广州公司总裁) 高 原(广州市金岳置业有限公司(易居企业集团 )副总裁) 黄少媚(新世界(中国)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副行政总裁) 黄书平(深圳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广深区域公司总裁) 黄婉茹(广东联泰房地产有限公司常务副主席、深圳联泰董事) 黄锦华(广东万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韶海(福晟集团集团执行总裁、广州福晟董事长) 梁志旺(开平市瑞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鲁君驷(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 谢宇晗(合富辉煌(中国)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董事、合富研究院院长) 谢跃辉(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肇庆百花园有限公司董事长) 蔡鸿文(广东客天下旅游产业园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广州颐和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路劲地产广州公司 美的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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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事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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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市场有望再获发展契机。
5月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提出,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措施,推进新型城镇化满足群众住房需求。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会议提出了四方面措施以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具体包括:支持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开展租赁业务;推进公租房货币化;完善税收优惠政策;推行统一的租房合同示范文本等。
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向记者表示:“住房租赁堪称房地产第四级市场。它可以有效盘活存量住房资源,解决更多人口的居住问题,满足民生需求。”
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1月,住建部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指导意见》,提出用3年时间,基本形成渠道多元、总量平衡、结构合理、服务规范、制度健全的住房租赁市场。此后,国务院多份文件提及推动房地产中介和租赁市场发展。
5月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实行购租并举,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加快改善居民尤其是新市民住房条件,推动新型城镇化进程。
胡景晖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房地产业发展还比较落后,目前只有一级土地市场,二级增量房市场和三级存量房市场。房地产租赁市场被业界认为是第四级市场,但是目前我国的租赁市场并不健全。”
据业内人士介绍,在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其住房自有率为35%,租房人口比例占65%。但是,我国专业租赁经营业务发展相对滞后,房屋持有人更希望通过卖出而非出租房屋获利,开发商也更愿意直接出售房屋获得回款,而非长期地持有运营,一些房产经纪公司甚至逐渐放弃或淡化租赁业务。
此次常务会议确定,要发展住房租赁企业,支持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开展租赁业务。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
在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看来,鼓励个人出租自住房,实际上是鼓励住房投资行为,这对于后续房地产市场的投资行为有积极引导作用。
“同时,允许商业用房改变为租赁用房,这是目前去库存导向下的一个重要创新,对于盘活存量资产等有积极意义。”严跃进说。
除了明确发展租赁市场的方向,此次常务会议也提出多项鼓励措施。例如,推进公租房货币化,政府对保障对象通过市场租房给予补贴。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和青年医生、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条件的应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另外,常务会议指出,要完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增加租赁住房用地供应。
推行统一租房合同示范文本
记者了解到,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资本的涌入和存量房时代的来临,目前国内住房租赁市场上已有相寓、魔方公寓、青客、优客逸家、自如等企业,各类租房APP也屡见不鲜。
在胡景晖看来,未来专业化住房租赁市场将在资本、技术、政策等各方面迎来良好的发展契机。
但是,记者也发现,尽管中介机构经常打出免佣金、五折优惠等宣传语,但是房源信息乱、存在隐性霸王条款、佣金转嫁成其他费用等问题,也让承租人面临不少麻烦。
严跃进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由于我国在房屋租赁方面的立法相对薄弱,使得不少城市的租赁市场秩序相对混乱,租客和业主对租赁经营机构的投诉量相对较多,租赁服务也屡遭诟病。
此次常务会议提出,将强化监管,推行统一的租房合同示范文本,规范中介服务,稳定租赁关系,保护承租人合法权益。
记者了解到,在一些租赁行为中,合同文本不统一常常造成承租人和房东或中介间的纠纷。例如,部分租赁合同只对租赁时间、租金、结算方式等有说明,而对房东和房客的责任义务界定比较简单。
另外,合同不统一也为中介机构设置隐性、歧义条款提供了空间。在几年前,北京、上海、贵阳等地政府曾发布过租房合同范本,但是合同范本多是仅供签订合同时参照所用。
“推行统一的合同文本有助于规范租赁市场,保护各类租赁主体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助于将各类交易纳入到监管中,对以后统计行业市场规模也有作用。”严跃进说。
(作者:冯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