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垃圾处理应坚决走资源化道路
2012.2.8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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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垃圾处理应坚决走资源化道路
作者:陈之泉 来源:2010年第5期 时间:2010.06.21
  最近,关于广州市生活垃圾处理问题,两方面意见相当对立。我也想借此机会谈谈自己的看法。
  我在广东省建设委员会主管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16年,在广东省人大城建环资委工作了整整5年,2003年退休后仍然关注城市规划和管理,尤其关注城市的垃圾和污水处理问题,至今已26年。期间,我见证了广东省城市垃圾处理的发展过程。在这方面我有点发言权。
  在过去的20多年里,我分别到德国、荷兰、瑞士、日本、韩国、台湾、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考察过城市垃圾的管理和处理(填埋和焚烧)情况,也考察过省内不少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厂。我深深地体会到城市垃圾是城市管理中难度最大的问题(垃圾和污水)之一。但并不是无法解决的问题。
  世界各国城市垃圾的处理,截止今日为止,绝大部分是采取焚烧和填埋两种办法。但目前也有少数国家和地区开始从垃圾的源头实施分拣,以实现垃圾资源化。这是城市垃圾处理的方向。
  垃圾处理的最终目的是实现三化--"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填埋和焚烧,分别是垃圾处理过程中的一种方式,虽然焚烧比填埋进了一步,但仍然不能彻底实现"三化"。这两种处理方法都不是最理想的。最理想的办法应该是从产生垃圾的源头(家庭、机关、学校和工厂)实施分拣,将其分成有毒垃圾、厨房垃圾和其他垃圾三部分。有毒垃圾送给有专业处理能力的企业进行处理,实现资源化;厨房垃圾可以通过设备将其加工成无毒的有机肥料,直接进入大田;其他垃圾通过再次分拣,形成不同性质的资源,作为再生资源进入市场,逐步转换成再生产品,提升本身的价值,减少从地球表面开发新资源的数量,有效地保护生态环境,符合低碳经济原则。生活垃圾进行分拣回收利用是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具有最现实的环保意义、生态意义(见下表)。
  今年2月25日,《南方都市报》刊登了"广州市主办的生活垃圾处理专家咨询会"的讨论结果。根据报道,32位专家谈论生活垃圾处理,31位"主烧",其中赵章元先生极力反对焚烧。说明专家们的意见并非一边倒。赵元章先生虽然是少数,但他的意见应该是正确的。
  报道是"主烧"的多数压倒少数。但是,专家组组长徐海云同志在最后的通报会上宣读的专家咨询意见,总体上讲我认为是积极的。"意见"一开始即讲:"专家组认为,生活垃圾管理原则上首先是实行源头减量,尽可能少产生生活垃圾;其次是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尽可能进行资源回收利用,其中包括尽可能对生物降解的有机物进行生物处理;在此基础上对垃圾进行焚烧处理并回收热量;最后对剩余物进行填埋处理。"这段话中的三个"尽可能"是核心内容。我认为,"实行源头减量,尽可能少产生生活垃圾",意味着对生活垃圾要进行分拣,不分拣的垃圾有"毒性"成分在里面,不可能转化为可利用的资源,因此也就不能实现减量。"对生活垃圾尽可能进行资源回收利用",只有实行科学分拣之后,将有毒垃圾分离开来,才有可能对其他部分垃圾实现资源的回收利用。"尽可能对生物降解的有机物进行生物处理",也是要对生活垃圾进行分拣之后才能实现。因此,"专家咨询意见"的核心内容应该是"实施科学分拣","在此基础上对垃圾进行焚烧处理并回收热量",其意就是在实行了科学分拣的基础上,将剩余的垃圾(即不可以回收的)进行焚烧。实际上这部分垃圾的数量已经不是很多了。按照这样的处理办法,可以实现"专家咨询意见"一开始提到的"实行源头减量"的目的。
  但是,在徐海云同志宣读的"意见"中,还讲到:"……广州,专家组认为应该加快现代生活垃圾焚烧厂的建设,现代化垃圾焚烧技术是广州生活垃圾处理的优先选择,宜采用'以焚烧为主、填埋为辅'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的污染物排放可以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现代化的垃圾焚烧产生的二恶英等污染物是可控的,环境安全是可以得到保证的。"这两段文字的内容,与前面"首先要实行减量"的意见是背道而驰、完全矛盾的。
  为何在一份"专家咨询意见"的结论中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文字表述?我没有参加会议,不了解实际情况,但是我猜想,专家组可能在会前受到某种客观因素的"影响",不谈"主烧"的意见,也不好交差,因此"意见"中出现了前后矛盾的文字。
  我认为,两年来"分类得"公司在广州东湖街实行科学分拣的实践证明是成功的。广州市应该抓住当前群众要求"分拣回收"的大好时机,扩大"分拣回收"的试点,适时地总结经验、全面推广,最终实现城市生活垃圾"三化"(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目的。这样做,完全符合当前节能减排、低碳经济的形势要求。这是一条实施科学发展观的道路,要下定决心、克服困难,坚定地走下去。
  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是我们最终的奋斗目标!
  (作者系广东省房协终身名誉会长、广东省土木学会理事长、高级工程师、英国牛津布鲁克斯大学荣誉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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