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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广东省绿色住区”的通知(2009年)
作者: 来源:广东省房地产行业协会 时间:2009.04.13

粤房协〔200889

各会员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
  2002年以来,我会经过近7年扎扎实实的工作,绿色住区创建工作受到政府主管部门及企业的普遍认可,并涌现一批规划设计水平高、环境质量好、工程质量优及配套齐全的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小区。2005年广东省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对各类评奖项目清理后,“广东省绿色住区”成为我省唯一一项获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房地产行业综合性大奖。
  为使“广东省绿色住区”更具示范意义,广东省绿色住区认定委员会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对《广东省绿色住区标准》(粤房协2007年版)进行重新修订,形成了《广东省绿色住区标准》(粤房协2009年版),并决定停止使用旧标准,新标准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办法:
  按照“广东省绿色住区申报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采取自愿申报的方式。由申报单位向当地市房地产(行)业协会提出申报,并由市房协加具推荐意见后,将申报材料送“广东省房协绿色住区认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广东省房协秘书处),也可直接向我会提出申报。所有申报资料可在广东房地产网—绿色住区栏目下载(www.gdfdc.com)。
  凡通过“广东省绿色住区”认定的项目均有资格被推荐参加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共同组织的“广厦奖”评选。
  二、    申报时间:项目符合条件即可申报,不受时间限制。
  三、    联系方式:广东省房协绿色住区认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广东房协秘书处)
  联 系 人:李小姐  潘先生
  地    址: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11号1123室(510600)
  联系电话:020-87376823  87376855 
  传    真:020-87376847   
  广东房地产网:www.gdfdc.com  电子邮箱:gdrera@21cn.com 
 
附件:
1、广东省绿色住区标准(粤房协2009年版)
2、广东省绿色住区申报要求
3、广东省绿色住区工作程序
4、广东省绿色住区申报表
5、广东省绿色住区标准执行情况(参数)表
6、广东省绿色住区资料验收表
7、广东省绿色住区现场工作程序
8、广东省绿色住区评分表
9、广东省房协绿色住区认定委员会工作办法
10、广东省房协绿色住区认定委员会名单
11、广东省绿色住区、绿色实验小区名单
 
                      广东省房地产行业协会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抄报:广东省建设厅、广东省民间组织管理局、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广东省社会科学联合会、许德立名誉会长、劳应勋名誉会长、陈英松名誉会长、陈之泉终身名誉会长
抄送:会长、副会长、监事、顾问、顾问单位、广东省房协绿色住区认定委员会委、广东房协营销专业委员会、各市房地产(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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