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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广东省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
作者: 来源: 时间:2009.08.19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下达2009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量的通知》(发改环资〔2009〕1492号)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7〕1027号)的要求,结合我省“扩内需、调结构、保增长”工作实际,在总结去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国家下达的任务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推广的原则:
  ﹙一﹚政府引导:推广高效照明产品是我省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的一项具体措施,对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提高全民节能意识尤为重要。今年全省拟完成800万只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预计实现年节电约3.84亿千瓦时(13.44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38.4万吨、二氧化硫0.384万吨。各级政府需进一步解放思想,高度重视,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做好推广工作。
  ﹙二﹚企业实施: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主体是企业,各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要求,根据国家下达的任务量,认真做好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的具体工作。
  (三)公众参与: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将面向大宗用户和居民用户,适度向农村和贫穷地区倾斜,并以省内的希望小学、贫困地区、贫困家庭和社会福利单位为免费赠送对象,体现党和政府对特殊群体的关怀。
  (四)财政支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提供大力支持,出台相关政策和办法,配套相关的财政经费,用于相关的宣传培训,形成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的长效机制,确保完成下达的推广任务。
二、2009年推广任务及分解
  (一)推广任务。
  2009年全国计划完成1亿只高效照明产品,国家下达我省推广任务800万只,其中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660万只,双端荧光灯(T8、T5及支架)140万只,高压钠灯2万只(不计入任务指标)。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由中山市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10万只)、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万只)、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150万只)和中山市华艺灯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100万只)提供;三基色双端荧光灯(T5、T8)由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65万只T8)和东莞市百分百科技有限公司(75万只T5)提供;高压钠灯由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万只)提供。
  (二)任务分解。
  依据各市上报的对高效照明产品需求情况表,将全省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任务分配到全省17个地级以上市,并配套分配各承担推广企业(见附件2)。高压钠灯由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自行在全省开展推广。
  没有下达推广任务的市,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本市的推广目标任务,并参照有推广任务的市开展工作。
  三、推广对象
  (一)社区和贫困地区。以社区和行政村为推广对象;适度向农村和贫困地区倾斜(原则上推广不低于20%)。
  (二)公共机构。包括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大中院校、医院、大型商场、酒店等对全社会发挥节能表率和示范作用公共机构和机关团体。
  (三)重点企业和用灯大户。包括各高能耗企业、大型纺织企业、制鞋企业、电子元件装配企业等我省高效照明产品重点企业。
  四、推广工作要求
  (一)省的重点工作。
  1.召开2008年度推广总结会议和2009年工作部署会议。
  2.建立每月一期工作情况和推广进度通报制度,定期公布我省的推广情况。
  3.倡议每个企业至少对口扶持一所希望小学。
  4.制作推广宣传片,在全省及各市电视台播放。
  5.根据推广实际情况召开推广协调会议。
  以上具体工作由广东省节能协会承担。
  (二)对各地区的工作要求。
  1.制定推广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能分工,分解推广指标,制定整体推广实施方案,于7月17日前报省节能主管部门、省财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据此组织开展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和财政补贴资金的申请工作。
  2.确定推广具体对象。市经贸部门要协助推广企业召开推广宣传活动,筛选并确定推广对象名单及联系方式,做好本市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的组织协调。
  3.审核财政补贴资金。市财政和市经贸部门要核实安装本市产品实际安装数量,核实用户签名及相关证明材料审核财政补贴资金申请报告后,于12月15日前报省财政主管部门和省节能主管部门。
  4.总结推广工作。市经贸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对推广工作认真进行总结,总结推广工作中的经验、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的推广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于12月30日前报省节能主管部门和省财政主管部门。
  (三)对推广企业的工作要求。
  1.制定推广工作方案。推广企业主动与推广市经贸和财政部门沟通,共同制定推广工作方案。合理配置人、财、物等资源,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活动。
  2.开展宣传介绍活动。推广企业要制定完整的宣传推广计划,针对不同客户群制做宣传片(册)进行专门的宣传;结合当地特点举办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会,介绍国家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政策,宣传中标产品,演算节能效果;对口扶持一家希望小学高效照明产品改造。
  3.签订供货协议。推广企业应与决定更换高效照明产品的大宗用户签订供货协议,并为大宗用户提供必要的改造方案和技术支持,帮助居民用户算初始投资账、运行账和环境效益账,提高消费者的认识程度。社区居民每户原则申购数量不超过30只。
  4.负责产品安装。推广企业应在推广产品的外包装和本体上统一印制“财政补贴  绿照工程”标识。原则上应根据用户需求负责产品安装,对有特殊安装要求或需升降机械协助安装等安装成本明显超出正常范围的,应由推广企业与用户协商解决。
  5.确认签章并统计实际安装数量。推广企业在完成大宗用户安装后应得到用户确认签章;为居民用户完成安装后,应取得协助推广单位(如居委会、村委会)确认签章和用户签字。推广企业据此如实统计高效照明产品实际安装数量,每月底开展申报资金工作。
  6.申请中央财政补贴。推广企业根据实际安装数量,提出财政补贴资金申请报告,经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地财政部门和节能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财政主管部门和省节能主管部门。
  7.推广企业承诺质量保证和优质服务。产品质量保证期大宗用户不少于1年、居民用户不少于2年。在推广活动中,要保证产品及时安装到位,做到“四个一样”,即安装的产品质量与投标产品一样,销售价格与中标价格扣除财政补贴后的价格一样,上报的安装数量与实际安装数量一样,售后服务与投标承诺一样。要在解决与质量承诺相关的机制上下功夫,产品出现问题必须以快捷的方式,在最短的时间内更换;要主动回收废旧灯管,并进行有效处理,防止汞污染产生。
  8.总结推广工作。推广企业要做好推广工作的记录,通过不定期的交流,相互沟通,及时总结经验,以便进一步积累经验,更好推广工作。
  五、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7月)。各市制定实施工作方案,报省节能主管部门和财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并适时召开会议沟通落实,解决推广中的问题。
  (二)落实阶段(7月至12月)。一是开展推广宣传,举办系列推广宣传活动,对大宗用户和居民用户大力宣传和介绍产品,演算节能效果;二是确定推广具体对象,企业与推广对象签订供货协议;三是上门实施安装,统计并核实安装数量;四是申请补贴资金,推广企业根据实际推广数量,申请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五是各地区节能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将销售汇总表、供货协议等材料审核确认后盖章后,报省节能主管部门和财政主管部门备案;六是做好售后服务,推广企业切实履行承诺,确保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
  (三)总结阶段(2010年1月)。各市对推广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报省节能主管部门和财政主管部门。省节能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将召开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总结会议。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
  在省推广高效照明产品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下,各市和推广企业联合成立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机构,制定推广方案、组织实施、研究推广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各市要加强协调,采取有力措施,层层抓落实,确保按时完成省下达的推广任务。
  (二)加大推广宣传力度。
  把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作为今年节能宣传周的重点内容,在节能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中设立推广宣传展位,发送宣传资料,结合“推广使用节能产品,促进推广消费需求”主题,举办高效照明论坛,组织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通过更多渠道,更丰富的形式,宣传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
  (三)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
  充分发挥各级机关事务管理、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卫生、环保、共青团、妇联等主管部门的作用,加强沟通,将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作为机关节能一项有力措施,组织人力共同推进。调动行业协会的积极性,照明行业协会以及钢铁、石油化工、电力、造纸、纺织、印染、电镀、资源综合利用、环保产业等协会加强对行业企业的宣传,协助组织企业及居民集中更换使用高效照明产品。
  (四)推广工作经费的使用。
  按照国家对推广费用的规定,我省推广费用主要用于组织推广活动经费、项目补贴、示范工程、扶贫特困等项目支持。并预付部分推广工作经费给各地区,支持开展推广活动。各地有关部门不能对推广企业提出收取补贴任何推广经费,产品安装费用应由推广企业协商用户提出。
  (五)落实财政资金补贴。
  各地财政部门要做好补贴资金的审核、申报、拨付工作,确保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及时到位。
  (六)加强监督检查。
  各地经贸和财政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确保推广任务落实,确保补贴到位。省节能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主管部门组织力量对推广情况进行调查,杜绝倒买倒卖行为,对供货企业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贴的,由省节能主管部门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议取消企业的供货资格,并向社会公布。
 
  
  广东省科普信息中心
  联系人:梁少群
  联系电话:020-83566860    13711738289 
  传    真:020-83517659
  邮    箱:570760017@qq.com 
 
 
  附件:1. 2009年广东省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分解表
     2. 2009年广东省推广高效照明产品规格及价格表
 
附件1:
2009年广东省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只

地区
原申报推广计划数量
下达任务数量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
双端荧光灯(T8、T5及支架)
高压钠灯
数量
推广企业
数量
推广企业
数量
推广企业
珠海
10
10
5
中山市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5
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和东莞市百分百科技有限公司
各市自行确定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
10
10
5
5
江门
10
10
5
5
湛江
61.5
60
50
10
茂名
97.8
100
95
5
揭阳
20
10
10
0
广州
60
65
40
15
10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山市华艺灯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
30
100
60
40
韶关
15
15
10
5
东莞
40
40
25
15
阳江
80
30
30
0
佛山
209.1
205
115
20
70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汕头
19.89
20
10
10
河源
11
10
10
0
惠州
10
10
5
5
汕尾
3
5
5
0
清远
102
100
100
0
合计
789.29
800
660
140
 

  注:组合企业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山市华艺灯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按150:100摊分各市推广任务;组合企业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和东莞市百分百科技有限公司按65:75摊分各市推广任务。
 
 
附件2
 
 
2009年广东省推广高效照明产品规格及价格表

推广企业
产品规格及价格(元)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
三基色双端直管荧光灯(T8)
三基色双端直管荧光灯(T5)
高压钠灯
5-8W
9-14W
18-24W
18W
36W
14W
28W
150W
250W
400W
中山市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7.4
7.6
10.8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05
7.35
9.9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7
7.5
 
 
 
 
 
43  
46
49
中山市华艺灯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5.5
7.8
 
 
 
 
 
 
 
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
 
 
 
4.9
6.9
 
 
 
 
 
东莞市百分百科技有限公司
 
 
 
 
 
23     
36
 
 
 

  09年中标产品规格及价格.doc

  高频T5日光灯申购单样版.doc

  高压钠灯灯申购单样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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