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划粤房企社会责任建设指引 探讨样板房交楼标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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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划粤房企社会责任建设指引 探讨样板房交楼标准制度
作者:钟武贞 来源:广东房地产网 时间:2009.08.31

省房协在粤西召开调研座谈会

  8月27日,省房协王韶秘书长和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方建国副教授到茂名和湛江两市,就 “广东房地产企业社会责任”和“广东实施预售商品住宅工程交楼标准样板房制度”两大课题进行调研,与当地市房协联合召开房地产企业座谈会。
  为促进行业自律,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并约定自律行为守则,省房协将展开 “广东房地产企业社会责任”课题研究,拟于年底向全行业发出“广东房地产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指引”,引导行业从对企业发展负责、对公司职员负责、对消费者负责、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和对生态环境负责等等,指引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
  另外,由于商品房的质量问题而产生的纠纷不断增多。为切实保证商品房质量,从源头上杜绝或减少质量问题的纠纷,省建设厅拟推广东莞市经验,计划于明年初在全省实施预售商品房住宅工程交楼标准样板房制度,因而委托省房协对粤东、粤西、粤北及珠三角各区域进行调研,听取各房地产企业的意见和建议,以作为政策出台的参考依据。
  针对两大课题,各与会代表踊跃发言,表示房地产业对社会经济发展和改善居民居住水平意义重大,支持由省房协引导行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同时也希望政府和市民相互配合,共同创造一个让消费者、政府部门和开发商多赢的和谐市场发展环境。
  对于推广“广东预售商品房住宅工程交楼标准样板房制度”,与会开发商认为,推广“东莞经验”, 将商品房交付质量的监管工作重点前移,促使开发企业和施工单位重视工程建设和解决质量通病问题,从施工源头上做好防控措施,并接受购房者监督,有利于化解纠纷,促进销售,但希望政府能够充分考虑到不同区域的经济情况,把握政策的出台时机,赋予政策更多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避免“一刀切”带来的诸多不良影响。
 
 
省房协王韶秘书长(左一)
 
 
茂名市房地产企业座谈会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方建国副教授(中)
 
 
省房协副会长、 茂名名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邓钧升(第二排右一)
 
 
湛江市房地产企业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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