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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省出私政延长楼市优惠政策
作者: 来源: 时间:2009.11.06

      虽然中央尚未表态,已有部分省份表示将房地产优惠政策延续到2010年末,湖南、吉林等省份分别通过不同方式表示,当地省级政府出台的房地产优惠政策不会取消,会顺延到2010年底。
地方顺延房地产市场优惠政策
      10月中旬,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株洲召开促进房地产投资和消费经验座谈会,厅总工程师唐道明在会议上表示,今年1-8月份湖南房地产投资完成629.2亿元,同比增长8.8%,增速同比回落16个百分点。截至8月底,全省企业房产开发贷款余额352.9亿元,同比仅增长9%,比全省信贷增速低27.5个百分点。1-8月全省新增企业房产开发贷款仅8亿元。从娄底、益阳、常德调研情况看,三市房产开发贷款均为负增长。
      投资增长下降是湖南省再次提出稳定房地产优惠政策的主要动因。实际上,不仅湖南省作出了如是表示。
      10月中旬,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柳青在“吉林省前三季度房地产形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状况汇报”中指出,吉林省的增长主要由大中城市带动。部分地区的非住宅二手房交易量、交易价格处于同比下降阶段。吉林省房地产市场还存在着开发商投资意愿不强、投资信心不足等问题。房地产市场在优化投资软环境方面、税收和金融信贷政策支持等方面,还需要政府给予更好的支持。
      “建议将2008年底出台的吉林省稳定房地产市场的优惠政策,顺延到2010年底。”柳青自上述汇报材料中如是说。
安徽、内蒙古等固定资产投资仍有压力的省份,也纷纷通过各种形式给地方省级政府提出建议,希望顺延2008年底出台的地方性扶植房地产政策。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研究员邹平座11月4日在“北京地产资信20强”评选仪式上说,二三线城市房地产市场正处于刚刚恢复企稳期。包括北京等一线城市在内,今年1-9月份都表现为,房地产销售增长很快,投资却没有跟上。包括北京在内的城市,房地产投资数据都不乐观。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11月4日在会议上对记者说,吉林等省份自行采取顺延地方性房地产优惠政策的做法,可能会被其他省份仿效。而从房地产调控的定调上来说,地方政府这样做也是允许的。
      王珏林预测,2010年各省房地产调控可能出现两种声音:北京等房价比较高的城市,可能会对稳定房地产的政策进行微调,鼓励提高房地产投资和自住型消费;湖南等二三线城市由于房地产市场复苏周期慢于一线城市,可能会顺延2008年底的优惠政策,或采取更为激进的扶植性措施。
      “整体上来看,2008年底出台的一些全国性房地产优惠措施,部分是会改变的。”王珏林对记者说,他认为2010年房地产调控政策仍然会延续目前的稳定政策。诸如一些购房优惠的税收措施,到期可能会取消。
      王珏林预计,2010年土地政策会更加紧缩。国家层面房地产调控政策在不会大幅度调整的情况下,也会微调。不过,地方政府出台的房地产优惠政策力度要比国家层面的更大。
      王珏林说,地方性政策由地方制定,但是有的地方政府已经面临比较大的土地压力和房价压力。因此未必所有地方政府都希望在2010年顺延房地产优惠政策。
      另外,顺延房地产优惠政策,地方政府也需要付出税收损失等代价。尤其对于基层的县市政府来说,其损失的土地出让金和房地产税收等规模并不小。
      “2010年,如果国家层面不出台取消优惠政策的措施,地方政府也会出现分化。”王珏林说,2010年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有的地方政府取消了房地产优惠政策,有的地方政府顺延了房地产优惠政策。
                                             (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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