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3.12星期五
您的位置:首页 > 要 闻 > 土地
国土部清查批而未用土地
作者: 来源: 时间:2009.11.27
  全国将开始对“批而未用”土地进行核实。日前,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中“批而未用”土地核实工作的通知》。 
  国土部要求,县级耕保、规划部门要收集、查找批地原始文件材料,认真审查“批而未用”土地批地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判定批地文件是否真实、是否依法依规批准用地,逐一核对批准建设地块的位置、面积、范围等,并将核实结果填写在《“批而未用”土地核实情况记录表》上。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负责对核实结果进行重点督查,形成督查结果。
  据悉,国土资源部明年将进行新一轮的土地调控政策,包括出台相关囤地处罚的措施、酝酿增加土地增值税等。
                                            (北京晨报)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版权隐私 | 联系我们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1123 邮政编码:510600
常年法律顾问:广东百思威律师事务所
ICP备案编号:粤ICP备030370
© 2005-2010 广东省房地产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