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取消商业限外令
2012.2.8星期三
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开发与经营
深圳取消商业限外令
作者: 来源: 时间:2009.11.27
    17日深圳规划国土委内部发放的一份《关于香港人购买的商铺写字楼的紧急通知》,要求停止执行原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发布的限外令政策。
    2009年4月24日,港澳台购买深圳住宅的限外令正式取消,但商业(包括商铺和写字楼)部分一直没有放开。
    市产权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文件是内部文件,商业限外令并没有取消,只是前期购买了商铺的现在可以到登记中心备案,现在境外人士购买还是受限。至于文件里面明确提到的“停止执行”字眼,她表示可能是错误用语。随即,记者又调查关内外各登记点,除宝安登记点表示已收到文件但暂未执行之外,其他各点均表示18日已收到文件,并从18日开始执行,香港人、台湾人、澳门人以及境外人士现在都可以个人名义在深置业写字楼和商铺。
                                            (南方都市报)
  
  • 友情链接平台
  • 淘宝
  • 融贷在线
  • bet365
  • 蓝月传奇
  • planchas ghd
  • 惠州厂房出租
  • 网页游戏开服表
  • 蓝盾在线
  • 驱鼠器
  • 盈丰国际
  • 陈之泉主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版权隐私 | 联系我们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1123 邮政编码:510600
    gdfx@vip.163.com
    ICP备案编号:粤ICP备05082270号-1
    © 2005-2020 广东省房地产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