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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9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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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行业代表职责,积极献言献策
2009年广东省房地产行业协会工作报告
作者: 来源: 时间:2010.02.09
(已审议、通过)
 
广东省房协秘书处
二0一0年元月
 
 
  在过去的一年中,省房协严格遵循第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确定的工作设想和2009年工作计划要点,在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及省住建厅等单位领导下,积极行使行业维权、行业自律、行业协调、行业服务等职能,“企业之家”和“行业代表”的作用不断凸现。
  一、2009工作总结
  (一)、履行行业代表职责,积极献言献策
  一年来,我会积极参政议政,与省人大、省住建厅、省民间组织管理局、省经贸委、省物价局、省工商局等有关部门建立了紧密的沟通联系机制,积极主动为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决策参考。2008年,在市场低迷的情况下,连续提交两个“粤八条”,促进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业界称“粤十五条”),为我省房地产市场的全面回暖发挥了重要作用。
  1、6月4日,蔡穗声会长出席省委召开的“广东省经济形势分析会”,提交了《广东省房地产业发展现状与政策建议》,建议省委省政府为鼓励投资促进消费,对港澳台居民在我省境内购买商品房(包括商铺、写字楼等),享受内地居民同等政策;全面清理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约束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对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全额交缴土地出让价款的项目,不再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规划报建、施工报建交纳的各种费用延至商品房预售环节统一收取;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与工作效率,减少审批环节。
  2、年初,武汉大学龙斧教授致函汪洋书记和黄华华省长,认为“房地产是造成内需不足的最主要原因”,建议“注入国有成分发展广东特色的房地产业”,引起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我会根据省委办公厅、省住建厅的要求,结合改革开放后广东发展实际,从理论高度作了回复:改革没有回头路,发展“广东特色”房地产业,拉动内需,必须发展民营经济,坚持市场化道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积极扶持中小房地产企业。
  (二)、维护行业利益,认真扎实
  1、5月14日,根据部分会员的情况反映,我会以《关于广州珠江新城M1-5地块出让情况的建议》向省政府和林木声副省长报告,认为受让准入条件过高,不利于公平竞争,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国家的土地收益地块的实际价值也不可能得到充分体现,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2、2月份,针对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统一处理做法》,我会根据会员单位意见,联合广州房协组成课题组,对竣工验收备案是否符合法定交楼条件进行调研。9月23日,蔡穗声会长和省人大代表、省房协副会长郑暑平走访了省高院,省高院有关负责人认真回应,认为商品房交楼条件问题全省各地认识不一,执法的尺度也不一,建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商品房交付使用条件进行明确。对此,我会将继续与省住建厅沟通,明晰政策,避免由此而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3、为鼓励开发商积极开发使用地下空间,解决房地产开发中地下人防工程车位权属的问题,我会在2008年底完成了《地下人防工程车位权属研究》。并不间断地与省人大城乡环资委、省人大法制委、省住建厅、省人防办等部门沟通,把研究成果和建议提交给有关部门,促进日后立法,另外我会也将通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继续关注和推动问题的解决。
  (三)、扩消费促发展,因势利导
  1、年初,我省房地产市场低迷,观望气氛浓厚,形势不容乐观。为提振行业信心,刺激住房消费,我会敏锐适时地结合国务院“扩内需、保增长”的要求,3月19日,联合各市房协启动了“楼市‘促销售·扩内需’夏季大行动”,向业界发出了《促进住房消费行业倡议书》。4月27日,省房协和广州房协联合十家品牌房企启动“促销活动月”,号召全省房企以合理的价格促进销售。5月15-17日,省房协、广州房协联合举办了“2009广东·广州房地产博览会”。肇庆建设局、房协还专门组织当地8家企业组成肇庆板块亮相。新华社、中新社等国家、省新闻媒体均对房博会进行了全方位报导,对促使我省房地产市场迅速走出低谷起重要性作用。
  2、针对 6月上海发生的塌楼事件,为强化房地产质量管理、完善商品房交楼和质量保修制度等,7月30日,我会协助省住建厅在珠海召开“全省住房建设质量工作会议”,并联合各市房协向全行业发出《商品房建设重质量、抓管理,让消费者满意》倡议书,倡导房企增强忧患意识,全面强化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共同维护行业和谐稳定大局。
  (四)、强化“社会责任”,自律树新风
  为加强行业自律,从年初开始,我会便考虑借鉴学习西方发达国家和世界500强企业的做法,倡导房地产企业开展社会责任建设。7月份,我会与中山大学共同开展《广东房地产企业构建社会责任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研究,撰写《广东房地产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指引》。拟从对企业发展负责;对消费者负责;对社会发展负责;对公共环境负责等4方面引导房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目前,课题已取得了初步成果。
  (五)、紧握行业“话语权”,坚持调查研究
  受省政府办公厅及省住建厅的委托,我会成立了以省住建厅陈英松副厅长为组长的《广东省房地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课题研究小组,深入研究我省房地产业“十二五”发展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行业发展方向、主要目标任务及政策举措。
  此外,今年我会还先后受有关单位委托或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中国房地产业监管政策研究》、《广东房地产市场指标的预测作用研究》、《珠三角一体化下清远市房地产业发展研究》、《新形势下肇庆市房地产业发展研究》等8个课题研究,数量创历年之最。为正确把握行业的发展动向,提供深度的会员服务、引导社会舆论、履行行业代表的职责奠定理论基础。
  (六)、倡导“绿色”可持续,坚持不懈
  8年以来,我会坚定不移地鼓励创建“绿色住区”,引导企业发展绿色经济、低碳产业。截至2009年底,通过“绿色住区”认定的项目分布在全省17个地级市。2009年新增7个。“绿色住区”项目开平天富豪庭(一、二、三期)和深圳万科城(四期高层)还双双通过了国家住建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2A级商品住宅性能认定,开平天富豪庭还荣获2009年“广厦奖”。
为推动我省住宅工业化发展,我会与省建科院牵头,联合招商地产、珠海格力、佛山瑞安等企业共同开展“节能型工业化住宅建筑技术应用示范”课题研究,准备向全行业推广,促进我省住宅产业化的发展步伐。
  (七)、提升会员服务水平,加强内部建设
  五届理事会换届以来,我会尝试实行常务副会长轮值主席制,每半年由一位常务副会长出任轮值主席,配合会长主持协会工作。今年分别由恒大地产集团董事局副主席李钢和珠海格力地产董事长鲁君驷两位常务副会长担任轮值主席。轮值主席和会长联系紧密,群策群力,副会长们参与协会事务积极性得到调动。今年,秘书处注意加强与会员单位的联系与沟通,秘书处领导分别上门走访,汇报工作,了解情况,会员单位普遍感到满意,会员单位的联系率达60%。
  (八)营造企业之家,会员活动丰富
  1、为深入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推动房地产业发展。4月8日,省房协与《南方都市报》联合主办“珠三角一体化人居发展高峰论坛”,探索房地产发展新契机;5月15日,与香港房地产建筑业协进会共同举办了“珠三角一体化下粤港地产发展论坛”,研讨粤港地产合作新机遇。
  2、为推动两岸四地的交流与合作,我会与中国房协、澳门地产发展商会于9月11-13日在澳门召开第二届“中国(澳门)房地产论坛”,组织参观了香港高档物业。香港业界对产品细节的把握、人性化处理和高收费高素质服务令我们拓宽了视野。
  3、联合佛山、惠州、肇庆、阳江、茂名、江门、河源等市房协举办“房地产销售”、“建筑防水技术”、“房地产企业绩效与薪酬管理技能”和“节流-金融危机下房地产企业税务成本控制”等内容多样的培训班,近2000人(次)参加了学习。
  4、为丰富会员服务,我会还举办了“首届‘粤房(隆生)杯’高尔夫球邀请赛”和“新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研讨会”等活动,由于形式新颖,针对性强,吸引了大批平时较少参加活动的会员单位出席。
  在解读政策方面,《南方房地产》、广东房地产网发挥了重要作用;编印《广东房地产E讯》(每月4期),开通短信服务,将各类信息以最快的速度传递给会员。广东房地产网还进行改版,不断丰富内容。
 
  二、不足与改进措施
  会员队伍发展壮大速度缓慢,覆盖率低,影响了协会实施行业自律、行业协调工作的深入开展;受经费制约,与会员单位的主动联系沟通不强;在行业维权、市场调研和市场分析方面,投放的资源不足,为会员提供的针对性服务不够全面;节能环保和住宅产业化推广、研究工作跟不上国家发展的需要,缺乏强有力的手段和方法。下一步要紧密围绕第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要求,拓宽服务思路,为会员提供全面、高效、优质的服务。一要更主动代表行业参与立法咨询,推进政企对话,正面导向舆论。二为企业提供更全面的法规、市场和土地等信息服务。三整合人大和政协代表的资源,切实维护行业的合法权益。四以绿色住区、广厦奖、性能认定、康居工程为载体,建立产研学实践基地,推动住宅产业化,发展绿色经济和低碳产业。五发布《广东省房地产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指引》,加强行业自律,引导行业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行业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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