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广东省绿色住区”的通知
2012.2.8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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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广东省绿色住区”的通知
粤房协〔2010〕20号
作者: 来源: 时间:2010.03.26
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会员单位及相关房地产企业:
  “广东省绿色住区”全面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和低碳经济精神,从规划设计、建筑工程、建筑材料、生活能源、住宅功能、环境建设、物资消耗、物业管理、文化艺术和住宅产业等十方面,引导全省房地产企业建设以绿色建筑、绿色环境、绿色管理、绿色消费行为为特点的复合型居住小区。自2002年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以来,140多个住宅小区通过认定,遍及全省18个地级市,为我省各地住宅小区建设树立了榜样。2010年,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广东省绿色住区标准》被列入“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目前正在编制之中。
  今年,我会依据《广东省绿色住区标准》(粤房协2009年版),将进一步深化和推进绿色住区的推广、建设工作,现将2011年的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的必备条件
  1、地级以上市住宅小区规划用地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可分期开发),或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县级镇用地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可分期开发),或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
  2、容积率不低于1.5,其中广州、深圳不低于2。
  3、全部楼宇具备交付使用条件,配套设施初步建成,环境景观效果初步形成(属分期建设的,其首期竣工量应在半数以上)。
  二、申报方式
  按照“广东省绿色住区申报要求”进行申报。申报单位填写《广东省绿色住区申报表》,向当地市房地产(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市房协”)提出申请,由市房协初审后加具推荐意见,报“广东省房协绿色住区认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广东省房地产行业协会,以下简称“省房协”)。省房协绿色住区认定委办公室按照“广东省绿色住区工作程序”开展评审工作。
  三、申报时间及要求
  1、申报时间为201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各市房协每年最多可推荐5个住宅小区项目。
  2、《申报表》需由市房协统一在申报时间内报送省房协,通过前期考察并同意受理的申报项目,需在受理后的一个月内寄送申报材料。
  四、表彰安排
  2011年通过“广东省绿色住区”认定的项目将统一进行表彰,颁发证书、牌匾。
凡通过“广东省绿色住区”认定的项目均有资格被推荐参加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共同组织的“广厦奖”评选活动;推荐参加由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组织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优秀住宅小区金奖”的评选活动。
  五、联系方式
  广东省绿色住区认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房协)
  地    址: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1123室
  邮政编码:510600
  联系电话:020-87376823、87376855,87376847(传真)
  联 系 人:李小姐  潘先生 
  电子邮箱:gdfx@vip.163.com
  广东房地产网: www.gdfdc.com
 
  附件:1、广东省绿色住区标准(粤房协2009年版)
  2、广东省绿色住区申报要求
  3、广东省绿色住区申报表
  4、广东省绿色住区资料验收表
  5、广东省绿色住区工作程序
  6、广东省绿色住区现场工作程序
  7、广东省绿色住区评分表
  以上附件资料登陆广东房地产网的“行业评优”栏目下载。
 
               广东省房地产行业协会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抄送: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民间组织管理局、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广东省社会科学联合会、许德立名誉会长、劳应勋名誉会长、陈英松名誉会长、陈之泉终身名誉会长 ,本会监事、顾问、顾问单位、专家委员会、绿色住区认定委员会、营销专业委员会、社会责任指导委,各市房地产(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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