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度“广厦奖” 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2.2.8星期三
您的位置:首页 > 行业评优 > 广厦奖 > 广厦奖申报
关于开展2010年度“广厦奖” 评选活动的通知
粤房协〔2010〕21号
作者: 来源: 时间:2010.04.15
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会员单位及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提升我省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综合品质,鼓励起示范带动作用的企业,促进我省房地产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布置2010年“广厦奖”评选工作的会议精神,按照《关于开展2010年度“广厦奖”评选活动的通知》(中国房协(2010)第10号)的要求,组织开展我省2010年度“广厦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必须为2009年3月31日前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的项目,并已于2010年6月前经我会认定为“广东省绿色住区” 的精品项目。
  2、其他申报条件详见2010年“广厦奖”管理办法和评价标准,有关“广厦奖”申报资料在广东省房地产网(www.gdfdc.com)评优栏目查看和下载。
  二、推荐数量
  “广厦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按照“广厦奖”评选活动办公室的要求,2010年度全国“广厦奖”获奖项目数量控制在85个。我省报送推荐名额为4个,推荐按得分高低排列。
  三、评选组织
  1、我会在省建设厅指导下成立“广厦奖”广东省评审办公室,统一组织开展广东省的评选活动。
  2、各地市房协在当地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导下成立“广厦奖”评选小组,负责当地的组织、推荐、申报工作。
  四、申报时间及程序
  1、申报单位向项目所属地市“广厦奖”评选小组自愿申报,各地市评选小组按相关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2010年5月30日前报送省“广厦奖”评选办公室。
  2、2010年6月-7月,省“广厦奖”评选办公室组织评审专家组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并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商品住宅性能认定;评审专家组提出初审意见,确定我省推荐名单,上报国家“广厦奖”评选办公室。
  3、2010年8月-9月国家“广厦奖”评审专家组对推荐项目评审、现场审查、提出评审意见、确定公示名单、获奖名单在媒体公示。10月公布“广厦奖”获奖项目名单,并召开颁奖大会。
  五、申报材料要求
  1、《2010年度“广厦奖”申报表》,一式四份。(《申报表》登录广东房地产网www.gdfdc.com下载,按A4复印纸规格双面填写、打印,不得改变内页的格式、页码,不得装裱,否则视为无效。)
  2、《申报“广厦奖”材料》,一式两份。(按申报“广厦奖”需提供的材料要求准备。)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广东省“广厦奖”评选办公室(设在广东省房地产行业协会秘书处)
  电   话:020-87376855、87376823、87376847(传真) 
  电子邮箱:gdrera@21cn.com
  广东房地产网:www.gdfdc.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11-1123号五羊新城广场1123室(510600)
 
 
  广东省房地产行业协会
  二〇一〇年月四月十四日  
 
 
   
  抄送: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民间组织管理局、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广东省社会科学联合会、许德立名誉会长、劳应勋名誉会长、陈英松名誉会长、陈之泉终身名誉会长 ,本会会长、监事、顾问、顾问单位、专家委员会、绿色住区认定委员会、营销专业委员会、各地市房地产(行)业协会
  
  • 友情链接平台
  • 淘宝
  • 融贷在线
  • bet365
  • 蓝月传奇
  • planchas ghd
  • 惠州厂房出租
  • 网页游戏开服表
  • 蓝盾在线
  • 驱鼠器
  • 盈丰国际
  • 陈之泉主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版权隐私 | 联系我们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1123 邮政编码:510600
    gdfx@vip.163.com
    ICP备案编号:粤ICP备05082270号-1
    © 2005-2020 广东省房地产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